江宁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
为更好地留存江宁地区城市记忆,进一步为社会各界开发利用档案资料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南京市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江宁区档案馆特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征集“您身边的珍贵档案”。
一、 征集对象
1、机构组织:区直单位、各街道(社区)、学校、医院、爱心企业、非政府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团体等。
2、个人:一线工作人员、爱心人士、普通民众等。
二、征集的范围和内容
1、江宁各历史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形成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
2、反映江宁各历史时期地域地貌、民俗民风、民族宗教、城市变迁、百姓生活、名胜古迹、珍本古籍、家族谱牒、古树名木等情况,以及反映江宁优秀历史文化的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绘画等特色档案资料。
3、反映江宁地区工农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财贸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保等方面具有特色的,特别是近现代手工艺和老字号的档案资料。
4、各历史时期在江宁工作过并有重要影响和贡献的政要及社会知名人士的传记、日记、信函、作品、回忆录及照片、音像等档案资料。
5、江宁地区各历史时期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形成的各种文书、典章法规、官民文契、报刊传单、旗帜印章等档案资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革命群众团体、人民军队进行革命活动的档案资料。
7、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政要及知名友好人士在江宁考察活动的讲话、题词及照片、影像等档案资料。
8、其它反映江宁城乡建设和发展进程并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史料、实物等。
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接受捐赠:向本馆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由江宁区档案馆向其授予捐赠证书。
2、接受寄存:对于比较珍贵但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持有人不愿意捐赠、出售的,本馆可以提供寄存服务,不收取寄存费用,同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寄存者凭存单可免费随时借阅。
3、收购:对于比较珍贵但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持有人愿意出售的,视具体档案的价值,经过双方协商,专家委员会评议,进行收购。
4、口述:个人作为某个历史时期或历史事件的参与者、见证者所留存的主体记忆,可通过口述方式由本馆工作人员进行采编。
5、其他方式。
四、权益保障
1、档案捐赠者本人及直系后代可随时查阅使用捐赠档案。
2、档案馆将提供专业档案保管服务,最大限度科学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延长档案寿命。
3、被征集档案将在尊重档案捐赠者意愿的基础上用于展示展览、史志编纂、纪录片制作、宣传教育等活动。
4、档案捐赠者将被赠予相关档案编研成果。
五、征集时间
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南京市江宁区档案馆
2、联系人:姚月婵 冯晨晨 联系电话:025-51190116
4、专项征集邮箱:jnqdagxjk@163.com
5、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崇业路2号
6、邮政编码:211103
未尽事宜,欢迎来电来函询问。
南京市江宁区档案馆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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